青岛是全国最严重的缺水城市之一,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90.2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3%。青岛城区年均可利用雨水资源量就达10亿立方米,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对青岛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标准时,实际上,我们青岛的标准高于国家的指导性标准。”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4月初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青岛市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75%的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而2015年10月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这两项指标,青岛都提高了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