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从环保部门的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本次即将展开的督察行动,仅构成督查组成员的地方环保人员就将达到430余人。4月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将陆续进驻湖南、安徽等15省,开展对上述省委、省政府的环保督查,时间期限为三个月,同时督查还将下沉到每个省3个左右的地级市。
相关的培训工作已经展开。3月7日,环保部公布了一份《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至第四期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班的通知》,从这一通知中可以看到,针对上述15省份的督查人员从3月12日就已经开始了培训工作,直至4月3日结束。
培训的对象涉及各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302人,这些人员将成为督查小组的“支队长”。在地市级监察机构负责人之外,还有省一级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区)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共计130人。
环保部的这一公函显示,针对本次督查,将对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两高司法展开解读,并介绍多部门联合执法典型做法,以及展开廉洁执法警示教育。根据此前安排,从2016年起,督察组将用两年时间形成对全国范围内的环保督查,用以发现和解决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在环保监察、执行中的诸多问题。
事实上,第一批环保督察已于2016年7月中旬开启。督察组陆续进驻了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区,至8月19日,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结束。根据公开资料显示,8个省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当地政府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超过万件,其中仅河南一省就达到2380件,江西省达到1043件,举报问题大部分已经办结或正在办理中。在经济观察报近日获得的一份地方环保部门内部文件中表示,督查结果令很多企业停产限产。
四个月之后,第二批环保督察工作启动,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地方,这次涉及的是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