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欧委会就对华耐腐蚀钢反倾销案做出终裁裁决,对我企业征收17.2%-27.9%的反倾销税。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
王贺军表示,本案调查中欧方仍然采用“替代国”方法,以巴西企业的数据来替代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数据,人为抬高了倾销幅度,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希望欧方切实履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义务,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
王贺军强调,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下行导致需求萎缩,是造成全球钢铁行业不景气和产能过剩的根本原因。解决钢铁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各国共同行动,使全球经济尽快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轻率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中方愿意加强与欧方的交流和沟通,妥善解决当前钢铁产业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