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我省(浙江,下同)提出,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基本消除;60%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今年一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优于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11个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1%;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5.8%,同比基本持平;金华市改善幅度全省最大。3月份,舟山、丽水、台州、宁波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前10名。
尽管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已取得一定成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空气质量需要,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一项突出重要的任务。长三角地区是全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主战场,浙江的治气成效更关乎全局。
我省将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从源头进行污染防治。发展清洁能源,到2020年,基本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全省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完成1万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每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000家以上、整治“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1万家以上;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争取在“十三五”中后期先于全国全面实施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加强臭气异味治理,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和完善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实施“十百千”工程,对钢铁、水泥、石化等10个重点行业废气深化治理,确定100个重点整治工业园区,每年安排1000个左右废气重点工业企业治理项目。